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总股本
2%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954,900 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
本(即 307,000,000 股)的 2.27%,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1,024,400 股,增加比例为
0.3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7.06 元/股、最低价格为 6.2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6,630,923.83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2024 年 2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暨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1%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6,954,900 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307,000,000股)的 2.27%,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1,024,400 股,增加比例为0.33%,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7.06 元/股、最低价格为 6.2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46,630,923.83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