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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21 沪市 梅轮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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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合资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30

梅轮电梯: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合资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4-00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合资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2、本次投资涉及金额较大。合同签订后,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3、合资公司尚未开展业务,计划按阶段分步实施,合资公司的开设对公司当年营 业收入、净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4、合资公司后续具体实施和运营中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 不确定因素。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标的名称:广西梅轮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工商注册最终核准为准,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人民币,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30,000万元,浙江梅 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23,400万元,出资比例为78%;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轨道交通”)以货币资金出资4,500 万元,出资比例为15%;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勘测院”) 以货币资金出资2,100万元,出资比例为7%。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南宁轨道交通、南宁勘测院签订了《梅轮电梯南宁项目合资协议书》,共同
及零部件等相关产品的生产基地,项目计划总投资5亿元,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厂房建设、购置生产设备及经营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
投资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执行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并办理或在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其他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1 公司名称: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6821248433

  成立时间:2008年1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黄钟晖

  注册资本:人民币1,590,801.708531万元

  注册地址:南宁市云景路69号

  经营范围:对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综合资源开发、管理;对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关联的物资、设备的投资、建设、管理;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各类广告;物业管理服务(凭资质证经营);场地、房屋租赁;房地产项目投资、开发、经营(凭资质证经营);承担与轨道交通相关联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从事轨道交通技术的研发;提供轨道交通项目建设、管理的业务设计、咨询、科研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2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1.3 经查询,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1 公司名称: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198282612J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黄炳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9,270万元

  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茶花园路31-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经营;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人防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矿产资源勘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环境保护监测;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环保咨询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文服务;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咨询策划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软件开发;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土地调查评估服务;物业服务评估;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评估;房地产咨询;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翻译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体育赛事策划;销售代理;办公用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2 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2.3 经查询,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合资公司基本情况(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1、名称:广西梅轮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

  4、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23,400 万元,出资
比例为 78%;南宁轨道交通以货币资金出资 4,5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5%;南宁勘测院以货币资金出资 2,1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7%。

  5、经营范围: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门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非募集资金)。

    四、《梅轮电梯南宁项目合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甲 方: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丙 方:南宁市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合资公司:甲、乙、丙三方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万元,其中甲方以货币资金出资 23,4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78%;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
4,5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15%;丙方以货币资金出资 2,1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7%。


  公司经营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门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与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最终以工商局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公司决策:合资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 3 名,乙方与丙方各推荐 1 名。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的董事担任,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甲方推荐,以董事会名义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 3 名,
其中甲、乙、丙三方各推荐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财务负责人 1名,由甲方推荐,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由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聘任或解聘,其中乙方向合资公司推荐财务部部门管理人员(副职)1 名。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由甲方推荐 1 人,乙方推荐 1 人,并
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另一名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乙方推荐的监事担任监事会主席,并经监事会选举产生。

  违约责任: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中约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慎重决策,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符合工业制造业向中西部地区进行产业转移集群的国家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有助于推动传统产业结构升级,带动产业发展,提供就业岗位。同时,公司作为电梯行业的领先企业,紧紧把握行业发展的大趋势,推动产品不断迭代升级,巩固公司核心产品及其服务的优势竞争力,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3、有助于公司集中核心技术优势,抢抓市场机遇,加快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快速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

  4、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整体产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六、风险提示

  (一)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尚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

  (二)本次投资涉及金额较大。合同签订后,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
  (三)合资公司尚未开展业务,计划按阶段分步实施,合资公司的开展对公司当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四)合资公司后续具体实施和运营中存在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变化影响等不确定因素。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0 日
       报备文件

  1、《梅轮电梯南宁项目合资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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