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1-019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1年半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为25,903,506.4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908,576.39元,扣除年内已实施 2020年度现金分红15,350,000.00元后,当期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41,423.61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12,169,970.64元,累计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211,728,547.03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 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30,70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50,000.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截至2021年6月30日累计未分配利润7.2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中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 营和健康发展,该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 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
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
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 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 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