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1-00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51,086,290.43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29,657,472.27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 2,965,747.23元,扣除年内已实施2019年度现金分红15,350,000.00元后,当年母公 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341,725.04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200,828,245.60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2,169,970.64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 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70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50,000.00元(含税)。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净利润的30.0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分红的 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分配 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 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 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 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我们同意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
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 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 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 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