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1-00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杭绍台铁路 PPP 项目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批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9 日与上海星景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绍
台铁路有限公司签署了《杭绍台铁路 PPP 项目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意向协议》”)。根据《意向协议》,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受让台州杭绍台高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中47.6474 亿元(合伙企业的认缴资金总额为 65.6474 亿元,其中中国政企合作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18 亿元,其余出资方认缴金额为 47.6474 亿元)的出资份额,比例为不超过 5%。在本次投资意向取得政府方同意的批复后,公司先与合伙企业的特定转让人签署 3%的出资份额(对应的出资金额约为 14,300万元)转让协议。如后续公司在杭绍台铁路项目中作为电梯供应商中标,则再增加 2%出资份额的投资,总计达到 5%。若公司未能中标本项目电梯设备,则仍然
按 3%的份额承担出资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0 日披露的《浙
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杭绍台铁路 PPP 项目投资合作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019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的批复,并于
2019 年 10 月 31 日签署了《台州杭绍台高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
额转让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 日披露的《浙江梅轮电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份额转让协议暨对外投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现就公司参与杭绍台铁路 PPP 项目对外投资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投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对应合伙企业 3%的出资份额款项共计
14,055.52 万元,后续尚余 200 多万需支付,且合伙企业已于 2021 年 3 月完成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杭绍台铁路项目电梯中标情况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在杭绍台铁路项目中作为电梯供应商中标其中 DT02
标段并已签署正式合同。合同金额人民币 2,850 万元(含税),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 10%。
杭绍台铁路项目电梯采购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 DT01 标段为绍兴北站、台州中心站,电梯数量约 92 台;DT02 标段为东关站、三界站、嵊州新昌站、天台站、临海站、温岭站,电梯数量 89 台。
鉴于公司没有中标杭绍台铁路项目的所有电梯采购,同时考虑公司的资金安
排,经与《意向协议》各方沟通后,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签署补充协议,就
不再增加 2%出资份额事项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
三、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取消原《意向协议》中第三条各方职责(二)丙方(即公司)职责第 3 款关于增加 2%出资份额的条款,公司对合伙企业的投资金额,最终按照 3%的份额承担出资责任,不再另行增加投资金额。原《意向协议》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变更后,公司对合伙企业的实际投资约为 14,300 万元,出资比例为 3%,未超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金额,故本次调整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公司在该项目不再另行增加投资金额,后续不会再对公司资金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中标杭绍台铁路项目 DT02 标段,是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以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影响力,但是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及以后年度的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
3、公司将会持续跟进关注杭绍台铁路项目进展,确保公司已付资金的安全。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