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现将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62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218,854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5.96 元,共计募集资金
36,747.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90.9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36,356.03 万元,已由
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
除预付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85.95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6,170.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84 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78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 57,739.00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 5,773,900 张,按面值发行,期限为
6 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7,39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829,122.17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560,877.83 元。用于年产 350 万台新能源电子泵智能制造项目、高效节能无刷电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
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为公司出具了众环验字(2024)1100007
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6,170.08
截至期初累计 项目投入 B1 34,987.55
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B2 858.08
项目投入 C1 2,041.5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C2 0.89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投入 D1=B1+C1 37,029.05
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D2=B2+C2 858.9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0.0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0
差异 G=E-F 0.00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7,056.09
截至期初累计 项目投入 B1 -
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B2 -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2,698.32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C2 21.66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投入 D1=B1+C1 12,698.32
发生额 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D2=B2+C2 21.6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44,379.4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6,379.43
差异 G=E-F 8,000.00
差异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8,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金证券”)于2021年1月3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衡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
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与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于2024年4月30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东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以上协议统称为《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
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3 个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全部注销,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本专户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
有限公司衡东支行 1905034029200063711 - 完毕,并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销
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本专户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
有限公司衡东支行 43050164683600000858 - 完毕,并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销
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本专户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
公司衡东支行 609376401926 - 完毕,并于 2022 年 6 月 1 日销
户
合 计 -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衡东 1905034029200135709 61,414,516.92 募集资金专户
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 8111601013200704204 126,368,448.64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衡阳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368380100100147375 161,065,294.44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衡阳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本专户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
份有限公司衡东 43050164683600001391 14,946,421.42 完毕,并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