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03319 沪市 湘油泵


首页 公告 603319:湘油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603319:湘油泵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10-12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拟回购的规模、价格前提、期限等基本情况: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结合公司近期股价,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回购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

   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的风险。

  2、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回购预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
二、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股票市场出现大幅波动,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以推进公司股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或法律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四)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根据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15,15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8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预计拟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拟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若按回购数量为1,515,151股测算,回购股份比例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7%。

  如果公司最终回购1,515,151股且全部被注销,则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减少1,515,151股,依此测算,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79,404,849股,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1,515,151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公司总资产为1,278,326,894.63元,货币资金金额90,348,274.2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15,014,226.44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44.07%。假设本次最高回购资金5,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回购资金约分别占公司截至2018年6月30日总资产的3.91%、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净资产的6.99%。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实施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回购股份预案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可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预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次回购股份预案公告日,公司现有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即2018年4月11日至2018年10月10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时间    成交数量(股)  买卖方向
  1    许仲秋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  2018年8月6日至      442,900    买入
                                            9月14日

  2    罗大志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2018年5月9日        50,000    卖出
  3    颜丽娟        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4月21日        17,600    买入
  除上述人员外,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公司大股东以及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次回购预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四)本次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机油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