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3-070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33399 号 10 层公司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6,667,78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2.84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朱先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6,483,886 99.9064 177,900 0.0904 6,000 0.0032
2、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 股 196,483,886 99.9064 177,900 0.0904 6,000 0.0032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朱先磊 196,533,587 99.9317 是
3.02 李启明 196,533,587 99.9317 是
3.03 黄加峰 196,533,587 99.9317 是
3.04 闫凤蕾 196,533,587 99.9317 是
3.05 穆鹍 196,533,587 99.9317 是
3.06 胡晓 196,528,187 99.9290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夏同水 196,533,588 99.9317 是
4.02 吴长春 196,533,607 99.9317 是
4.03 王华 196,533,597 99.9317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商龙燕 196,533,637 99.9317 是
5.02 黄鑫 196,528,188 99.9290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确定 7,200 3.7676 177,900 93.0926 6,000 3.1398
公司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
案》
2 《关于确定 7,200 3.7676 177,900 93.0926 6,000 3.1398
公司监事薪
酬方案的议
案》
3 《关于选举 - - - - - -
董 事 的 议
案》
3.01 朱先磊 56,901 29.7755
3.02 李启明 56,901 29.7755
3.03 黄加峰 56,901 29.7755
3.04 闫凤蕾 56,901 29.7755
3.05 穆鹍 56,901 29.7755
3.06 胡晓 51,501 26.9497
4 《关于选举 - - - - - -
独立董事的
议案》
4.01 夏同水 56,902 29.7760
4.02 吴长春 56,921 29.7859
4.03 王华 56,911 29.7807
5 《关于选举 - - - - - -
监 事 的 议
案》
5.01 商龙燕 56,951 29.8016
5.02 黄鑫 51,502 26.9502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
2、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特别决议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建刚、宁仕群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