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目录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议题:
1.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认可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本次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四、股东参加本次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五、股东需要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股东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发言时应当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的股东单位。由于本次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公司不能保证在“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股东可将有关意见填写在登记表上,由大会会务组进行汇总。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集中回答股东提问。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本次大会的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对表决票中表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来进行表决:“同意”、“反对”或“弃权”。对未在表决票上表决或多选的,以及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入投票箱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在主持人宣布股东到会情况及宣布大会正式开始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可列席会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表决权。本次大会对议案采用记名方式
逐项投票表决,出席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的三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监事投票表决。在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分别乘以应选非独立董事、监事总人数之积,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向一人,也可以分散投向数人,按得票的多少(且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代表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决定当选董事和监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中无特别决议事项。
七、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本次会议由四名计票、监票人(会议见证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进行现场议案表决的计票与监票工作。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3 年 11 月 28 日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 33399 号 10 层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到登记。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到。
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宣布会议开始。
四、宣读《会议须知》。
五、审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2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3.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6)人
3.01 朱先磊 √
3.02 李启明 √
3.03 黄加峰 √
3.04 闫凤蕾 √
3.05 穆鹍 √
3.06 胡晓 √
4.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
(3)人
4.01 夏同水 √
4.02 吴长春 √
4.03 王华 √
5.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5.01 商龙燕 √
5.02 黄鑫 √
六、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由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予以回答。
七、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八、工作人员向股东发放表决票,并由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九、两名股东代表、与会监事推选的一名监事,并在律师的见证下,参加表决票清点工作,并对网络投票情况进行汇总。
十、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 宣读《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见证律师宣读《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法律意见书》。
十三、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四、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材料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地区薪资水平等实际情况,参照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的薪酬水平拟定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不领取董事薪酬及津贴。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人民币/年,按季度发放,上述津贴为含税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独立董事个人自行缴纳。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及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方案经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表决。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材料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1 月 9 日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职工监事已以员工身份领取薪酬,经确认,职工监事的监事薪酬确定为人民币 0 元;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
以上议案,提请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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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9 日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届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水发派思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股东山东水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朱先磊先生、李启明先生、黄加峰先生、闫凤蕾先生、穆鹍先生、胡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