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水发燃气 公告编号:2022-025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 7,644.56 万元,其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21.78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38.54 万元。母公司 2021 年实现净利润 344.79 万元,
累计未分配利润 2,855.58 万元。本期未分配利润为 344.79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 3,266.82 万元,减 2021 年度利润分配 756.02 万元,截止到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855.58 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能力;同时,考虑到公司仍处于成长期,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公司利润分配应当兼顾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21.78 万元的 22.61%进行分红,本次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现拟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完成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回购注销后的总股本 372,707,153 股为基数,
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317,678.8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的长期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217,797.72 元,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555,806.99 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9,317,678.83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2021 年按照《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变更为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公司所处的燃气行业包括 LNG 生产销售业务和城镇燃气业务,具有资金驱动型、密集型的行业特点,其中城镇燃气是城市发展与建设的基础性行业,关系民生且投资大,需求稳定,风险波动小。另外,2021 年又是中国全面开启“十四五规划”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碳中和发力推进,《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生物天然气,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模化开发,天然气行业也在 2021 年的变局中迎来了发展的新机遇。
(二)公司发展阶段
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2021 年公司通过对通辽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权收购,控股“昌图—通辽—霍林郭勒”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参与对国内规模和影响力最大的燃气内燃机专业制造企业胜利油田胜利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从装备制造业转型至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并步入了发展的快车道。2021 年公司确立 3+1 发展战略,明确发展方向,做精高质量发展细节,夯实转型升级高质量全新发展之路,在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和新产品研发力度上不断努力确立行业地位。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 260,784.79 万元,同比增长 130.15%,实现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4,121.78 万元,同比增长 72.30%。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目前阶段公司现有业务拓展及布局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主要是结合今年行业的发展情况和公司今年的经营计划制定的,目前公司“3+1 的发展战略正进一步加快推进,同时公司需要储备现金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的短期不确定性。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提升产业规模、公司日常经营及流动资金需要、新产品的研
发投入、产业升级、预防重大风险等方面,同时公司滚存适量的未分配利润能相应减少对外借款,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未来,公司将继续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要求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仍处于成长期,资金需求较大,现金流状况较为紧张等因素,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未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拟按照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21.78 万元的 22.61%进行分红。具有合理性,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同时有利于公司的稳定运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列入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但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