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 议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
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赵光敏先生、黄惠妮女士、王江洪先生、田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将该议案列入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启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决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为《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签署页)
与会董事签名:
尚智勇 谢云凯
王福增 夏同水
朱先磊 吴长春
李建平 王华
李启明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