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经全体监事推举,牛争光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牛争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樊登朝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李建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启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安振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三年,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3 年 10 月 28 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总经理樊登朝先生,税前年薪为不超过人民币 59.16 万元;副总经理李建平先生:税前年薪为不超过人民币43.56 万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启明先生,税前年薪为不超过人民币 55.56万元;财务总监安振民先生,税前年薪为不超过人民币 44.4 万元。
上述薪酬标准自 2020 年 5 月 7 日起执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
(1)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0 年前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审议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我们保证《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