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8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0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敬德街 521 号地矿大厦 14 层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6,068,4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8.753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董事长尚智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96,038,953 99.9849 29,500 0.0151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确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196,038,953 99.9849 29,500 0.0151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3.01 尚智勇 195,970,960 99.9502 是
3.02 谢云凯 195,950,954 99.9400 是
3.03 王福增 195,950,954 99.9400 是
3.04 朱先磊 195,950,954 99.9400 是
3.05 李建平 195,951,954 99.9405 是
3.06 李启明 195,950,954 99.9400 是
4、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4.01 夏同水 195,950,954 99.9400 是
4.02 吴长春 195,950,954 99.9400 是
4.03 王华 195,951,957 99.9405 是
5、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5.01 牛争光 195,950,954 99.9400 是
5.02 黄加峰 195,951,956 99.9405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1 《关于确定公 88,000 74.8936 29,50 25.1064 0 0.0000
司董事薪酬方 0
案的议案》
2 《关于确定公 88,000 74.8936 29,50 25.1064 0 0.0000
司监事薪酬方 0
案的议案》
3.01 尚智勇 20,007 17.0272
3.02 谢云凯 1 0.0008
3.03 王福增 1 0.0008
3.04 朱先磊 1 0.0008
3.05 李建平 1,001 0.8519
3.05 李启明 1 0.0008
4.01 夏同水 1 0.0008
4.02 吴长春 1 0.0008
4.03 王华 1,004 0.8544
5.01 牛争光 1 0.0008
5.02 黄加峰 1,003 0.8536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需要回避表决的议案。
2、上述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特别决议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熊建刚、钟承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