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9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了维护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根据《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刘莲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刘莲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
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10 月 28 日。
刘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刘莲,女,1980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2014 年取得东北财经大学会计硕士学位。2004
年至 2007 年,任浙江中高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7 年至 2009 年任中
益恒(大连)农产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 年至 2011 年,任简柏特(大连)有限公司应付账款专员;2011 年至 2014 年,任辽宁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4 年至 2015 年任大连市水利科学研究所财务负责人;2015 年至今,历任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副经理,运营管理部副经理、高密豪佳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