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3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0日,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派思投资”)及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派思股份”)实际控制人谢冰与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水发众兴集团”),签订了《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9.99%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简称“《框架协议》”,派思投资拟将其持有本公司120,950,353股股份协议转让给水发众兴集团(简称“协议转让”),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99%。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二个月内,水发众兴集团将向除水发众兴集团以外的本公司股东发起20.01%股份的部分要约,全部收购完成后,水发众兴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50.00%。如无法在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后2个月内公告部分要约收购方案,派思投资和关联方EnergasLtd.将合计减持标的公司股份不低于9%,即派思投资和关联方EnergasLtd.合计持有标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4.24%,以实现水发众兴集团对派思股份的控制。(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8-095)。
2019年3月26日,上述协议转让29.99%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完成(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9-012)。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水发众兴集团、派思投资告知函:因上述《框架协议》签署后市场环境与前期签署《框架协议》及拟发布要约收购时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无法在本次股份转让过户后2个月内公告部分要约收购方案,相关各方经协商,拟通过派思投资放弃部分股份表决权、派思投资减持部分股份等方式来实现派思股份控制权转让。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