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9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62,970.94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485,869.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648,586.98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1,968,737.25元,减去2016年度现金分红 5,096,490.00元,加上股权激励回购对应的未分配利润转增金额685,000.00元,截止到 2017年 12月 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394,530.05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年度具备现金分红的能力;同时,考虑到公司仍处于成长期,现阶段公司盈利水平仍旧不是很高,现金流状况较为紧张、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较大等因素,公司利润分配应当兼顾股东投资回报和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按照2017年度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6.58%进行分红,本次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现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049,534.16元。
本预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