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8 证券简称:派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3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2月5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2018年2月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8-003)。停牌期间,公司于2018年2月8日披露了《派思股份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股东情况的公告》(2018-004),于2018年2月1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05),于2018年2月2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07),于2018年3月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2018-008),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09),于2018年3月17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10),于2018年3月24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8-01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鉴于本次重大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