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2-00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97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5,418.169 万股的 1.59%。其中首次授予 997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1.32%,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3.29%;预留授 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7%,约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6.71%。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 2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名称: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文
注册资本:75,418.169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2 日
经营范围:食品、调味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仓储服务;销售机械设备;软 件设计、开发和销售;农产品初加工及销售;中央厨房;肉制品、水产品、蔬菜 制品、蔬菜初加工品(净菜)的生产及销售;食品检验及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商务服务业;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商品销售;餐 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速
冻食品的生产及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从事货物进出口 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 333 号
(二)公司 2018 年—2020 年业绩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2,364,655,862.43 1,727,329,107.54 1,412,861,058.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4,271,283.10 296,971,724.13 266,607,003.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308,771,023.69 260,174,486.31 241,846,562.6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2,789,730.75 377,957,402.95 264,939,996.91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729,658,162.74 1,841,916,395.05 1,138,264,322.80
总资产 4,289,984,896.09 2,142,313,400.40 1,386,819,709.64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2018 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56 0.5074 0.478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46 0.5074 0.47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5134 0.4445 0.4336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17.46 18.98 25.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4.80 16.63 23.49
均净资产收益率( % )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构成情况
公司目前董事会成员 8 人。5 名非独立董事:邓文、唐璐、于志勇、吴学军、
沈松林;3 名独立董事:车振明、冯渊、黄兴旺。其中,邓文先生为董事长。
公司目前监事会成员 3 人:唐金梅、肖大刚、代莉。其中,唐金梅女士为监
事会主席。
公司目前高级管理人员:总裁:邓文;副总裁:于志勇、吴学军、沈松林、
何昌军;董事会秘书:何昌军。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
天味食品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 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骨干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方式为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197 万股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
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5,418.169 万股的 1.59%。其中首次授予 997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 股本总额的 1.32%,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3.29%;预留授 予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7%,约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6.71%。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总数的 2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 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 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 等事宜,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 整。
五、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及分配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 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合并报表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37 人,包括:
1.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
激励对象中,董事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与公司具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 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 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四)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告日股本
(万股) 总数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于志勇 董事、副总裁 33 2.76% 0.04%
吴学军 董事、副总裁 38 3.17% 0.05%
沈松林 董事、副总裁 30 2.51% 0.04%
何昌军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0 2.51% 0.04%
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233 人) 866 72.35% 1.15%
预留部分 200 16.71% 0.27%
合并 1,197 100.00% 1.5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0.96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