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
解除限售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1 年 7 月
目 录
一、释义......3
二、声明......4
三、基本假设......5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6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9(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9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情况......10
(三)结论性意见......11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12
(一)备查文件......12
(二)咨询方式......12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天味食品 指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上 海荣正 投资咨询 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四川天 味食品集团 股份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有限公 司 2020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草案)之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
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指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 以预先确定的 价格和条件
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 格,授予激励 对象一定数
限制性股票 指 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 限的限售期, 在达到本激
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 解除限售流通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 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授 予日必须为交 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 权可行权日之 间的时间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 买标的股票的 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 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 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 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 的条
件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 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被禁止 转让、用于
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后,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
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 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 售所必需满
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二、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天味食品提供,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天味食品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天味食品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本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1、2020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议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5 月 13 日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
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5 月 23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实际授予股票期权 347 万份,限制性股票 191 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600,984,750股。
5、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暂缓授予部分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0 年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权益和暂缓权益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登记预留权益 89.32 万份,其中股票期权 45 万份,限制性股票 44.32万股;暂缓权益均为限制性股票 42万股。
8、2021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