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9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有点火科技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5,000 万元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瑞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生投资”)拟与关联方四川璞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璞石投资”)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其中璞石
投资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30.00%,瑞生投资出资 3,500 万元,持股比例
70.00%。
2020 年 11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邓文、唐璐
夫妇出资设立璞石投资,持股 100.00%,自此,璞石投资成为公司的关联方。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未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方进行与本次交易类别
相同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瑞生投资拟与璞石投资共同出资设立“有点火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其中璞石投资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30.00%,瑞生
投资出资 3,500 万元,持股比例 70.00%。
邓文、唐璐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及璞石投资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需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外,该公司的设立无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累计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邓文、唐璐夫妇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也是璞石投资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因此,璞石投资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名称:四川璞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经营场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 138 号 3 栋
4 层
4.执行事务合伙人:邓文
5.主营业务: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璞石投资的股东为邓文、唐璐夫妇,邓文先生出资 4,000 万元,持股 80.00 %,
唐璐女士出资 1,000 万元,持股 20.00%。
三、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类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2、投资标的:有点火科技有限公司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沈松林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
6、经营范围:食品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调试、维护,通信设备维修;从事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加热食品、食用农产品、日用百货;供应链管理服务;互联网商品销售;增
值电信业务;仓储服务(危险品除外);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创意服务;图文设计、制作;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限从事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出资情况:璞石投资出资 1,500 万元,持股比例 30.00%,瑞生投资出资
3,500 万元,持股比例 70.00%。
上述信息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本次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本次共同投资,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全资子公司及关联方按照持股比例平等出资,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共同投资是公司实现自身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这一事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本次投资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邓文先生、唐璐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影响。本次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