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0-088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0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九期产品 387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并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 8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 2020 年 3 月 31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及 2020 年 4 月 22
日的《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一、本次赎回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1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了《对
公结构性存款合同》,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赎回,公司收回本金 5,000 万元,获
得收益 25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所 产品 理财金额 年化收 获得收益
受托人 属类型 收益类型 (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益率 (万元)
(%)
光大银 结构性 保本浮动
行 存款 收益型 5,000 2020-7-31 2020-9-30 3.00% 25.00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预计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
2020年挂钩汇率
光大银 银行理财 对公结构性存款 不适用
行 产品 定制第九期产品 5,000 1.00%/3.00%/3.10%
387
是否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关联
交易
90天 保本浮动 无 不适用 否
收益 1.00%/3.00%/3.10%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城支行签署了《对
公结构性存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 2020 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九期产品 387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Bloomberg 于东京时间 11:00 公布的 BFIX EURUSD 即期汇
率
4.产品起息日:2020 年 9 月 30 日
5.产品到期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
6.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7.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8.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该等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防范措施:1、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2、公司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3、公司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81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373,129,876.15 2,142,313,400.40
负债总额 445,278,498.14 300,397,005.35
净资产 1,927,851,378.01 1,841,916,395.05
项目 2020 年 06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 221,661,767.80 377,957,402.95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购买的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
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
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 2020
年 6 月 30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5.16%。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
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
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
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 80,000 万元)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滚动使
用。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
况
金额:万元
实际投 实际收 尚未收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入金额 回本金 到期日 实际收益 回本金
金额
1 保本浮动收益/保证收益型 140,000 140,000 最近十二个 3,075.20 0
月
2 保证收益 15,000 0 2020/10/16 0 15,000
3 保证收益 5,000 0 2020/10/16 0 5,000
4 保证收益 5,000 0 2020/10/22 0 5,000
5 保证收益 5,000 0 2021/1/19 0 5,000
6 保本浮动收益 10,000 0 2020/12/22 0 10,000
7 保本浮动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