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证券代码:603316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出资具体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1、《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 54 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 11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规模不超过 2,476.40 万元,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2,476.40 万份,每份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5、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诚邦股份 A 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 4,952,80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2.44%。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6、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 5.00 元/股,即公司回购股份均价(6.26 元/股)的 79.87%。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 24 个月(其中前 12 个月为锁定期,后 12
个月为减持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由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请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延长。
8、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行管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由公司自行管理,公司成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公司采取了适当的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9、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已通过有关方式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0、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费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11、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声 明...... 1
风险提示...... 2
特别提示...... 3
释 义...... 6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7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7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7
第四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 8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间、变更和终止...... 9
第六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0
第七章 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1
第八章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处置...... 11
第九章 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2
第十章 其他重要事项...... 13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诚邦股份、公司、本公司 指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 指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出资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购买、受让和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工作指引》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
引》
《公司章程》 指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份额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可供分配的份额,每份份额均按份对应享有
一股标的股票的权益(包括从标的股票所得现金)
注:本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一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本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主要目的和意义在于:
(一)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
一、参与对象的确定依据及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指导意见》、《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
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骨干人员等。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 54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 11 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二、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规模不超过 2,476.40 万元,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
2,476.40 万份,每份金额为人民币 1 元。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 54 人,其
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 11 人,具体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如下:
序号 持有人 任职情况 持有份额(万 占本员工持股计
份) 划的比例(%)
1 方利强 董事长 226.40 9.14
2 张兴桥 董事、总裁 200.00 8.08
3 叶帆 董事、财务总监、副总裁 150.00 6.06
4 胡先伟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150.00 6.06
5 陈颖 董事 150.00 6.06
6 彭水生 副总裁 100.00 4.04
7 童吉飞 副总裁 150.00 6.06
8 李军 副总裁 100.00 4.04
9 钱波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100.00 4.04
10 朱国荣 监事 50.00 2.02
11 周欣欣 监事 75.00 3.03
12 其他员工 1,025.00 41.39
合计 2,476.40 100.00
注:参与对象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实际出资为准。
三、持有人的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