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5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340.00 万股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10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 5.7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16 日
2、授予价格:5.76 元/股
3、授予人数:122 人
4、授予数量:1,340.00 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无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授予限制性股 授予时公司股
(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1 穆建华 董事长 135 10.07% 0.44%
2 刘爱国 董事、总经理 30 2.24% 0.10%
3 韩跃海 董事 135 10.07% 0.44%
4 尹晨阳 董事 10 0.75% 0.03%
5 秦帅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 1.49% 0.07%
6 李健 财务总监 20 1.49% 0.07%
7 于广余 副总经理 20 1.49% 0.07%
8 刘迎春 副总经理 10 0.75% 0.03%
核心骨干(合计 114 人) 960 71.64% 3.13%
合计 1,340 100.00% 4.36%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6 个月。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50%
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时回购注销。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3]110Z0014 号),公司已收到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22 名激励对
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77,184,000.00 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13,400,000.00 元,余额人民币 63,784,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收到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5 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为 1,340.00 万股。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无限售条件股份 307,026,264 0 307,026,2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13,400,000 13,400,000
总计 307,026,264 13,400,000 320,426,264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16 日,将根据授予日限制
性股票的公允价值确认激励成本。经测算,预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1,340.00 6,633.00 1,036.41 4,283.81 1,312.78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