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7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今日收到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辽宁)实业有限公司(原名:辽宁中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实业”)的通知,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鞍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106,302,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62%;中科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87,075,3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6%;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3,378,1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2.98%。
福鞍控股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中科实业股份来源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福鞍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实业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210,7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进行的,将于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3 年 8 月 17
日-2024 年 3 月 4 日)进行,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即不超
过 6,140,500 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3 年 9 月 4 日-2024 年 3 月 4 日)进行,且福鞍
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中科实业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即不超过 3,070,200 股。在窗口期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股份。
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
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福鞍控股有限 5%以上第一 IPO 前取得:45,346,570 股
106,302,820 34.62%
公司 大股东 其他方式取得:60,956,250 股
中科(辽宁) 5%以上非第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取 得 :
87,075,363 28.36%
实业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87,075,363 股
其他方式取得:60,956,250 股,为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福鞍控股有限公司 106,302,820 34.62% 为中科实业控股股东
第一组 中科(辽宁)实业有限
87,075,363 28.36% 为福鞍控股全资子公司
公司
合计 193,378,183 62.9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无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竞价交 减持合
股东 计划减持 计划减 拟减持股份来 拟减持
减持方式 易减持 理价格
名称 数量(股) 持比例 源 原因
期间 区间
福鞍控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福鞍控股股份来
股有限 不 超 过 : 2023/9/4 源为首次公开发 股 东 自
不超过: 过:3,070,200 股 按 市 场
公司及 9,210,700 ~ 行前取得的股份 身 资 金
3%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价格
中 科 股 2024/3/4 及上市后资本公 需求。
(辽宁 过:6,140,500 股 积转增股本方式
实业有 取得的股份,中
限 公 科实业股份来源
司) 为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方式取得。
注:上表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23 年 8 月 17 日- 2024 年 3 月 4 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福鞍控股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
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所持福鞍股份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福鞍股份上市后六个月内如福鞍股份股
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持有福鞍股份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
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
中科实业在取得股票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
稿)中承诺:
就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转让;就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新增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若上述承诺的期
限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
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福鞍控股与中科实业本次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福鞍控股与中科实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