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定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6: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穆建华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
成立,本届董事会由穆建华、吕思琦、刘爱国、韩跃海、尹晨阳、秦帅、马宏儒、李永强、林曼 9 人组成,其中:马宏儒、李永强、林曼为独立董事。
董事会同意选举穆建华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
成立。董事会同意选举吕思琦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议案三:《关于组建第五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立,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宏儒先生、独立董事李永强先生、董事穆建华先生组成,其中,董事穆建华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林曼女士、独立董事马宏儒先生、董事尹晨阳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林曼女士为专业会计人士、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永强先生、独立董事林曼女士、董事穆建华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永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马宏儒先生、独立董事林曼女士、董事穆建华先生组成,其中独立董事马宏儒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议案四:《关于批准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召集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立,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要求,经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位委员现场选举,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召集人如下:
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穆建华先生。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林曼女士。
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李永强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马宏儒先生。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议案五:《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对总经理选聘条件要求,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爱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议案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管人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总经理刘爱国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迪先生、于广余先生、刘迎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健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议案七:《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立,根据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等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秦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审议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