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2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
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2 年第 19 次
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未获得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鞍股份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89)。2022 年 11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
《关于不予核准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决定》(证监许可【2022】2828 号),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鉴于公司本次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公司经营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提高资产质量、提升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资产重组事项,并已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鞍股份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和《上海证券报》的《福鞍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公司将根据并购重组委的审核意见并结合公司和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协同相关中介机构,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本次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待相关工作完成后重新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