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3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福鞍控股有限公司、李士俊、魏福俊、魏帮、李晓鹏、李晓飞合计持有的天全福鞍碳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福鞍股份,证券代码:603315)
已于 2022 年 5 月 5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5 日披露的《福
鞍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披露了《福鞍股份关于筹
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202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重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公司将于股票复牌后继续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股东大会。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由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信息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