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307,026,2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65 元(含
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50,659,333.56 元。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上述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19 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0年4月27日,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为了充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61,972,856.27 元,加上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4,038,536.64 元,
按照母公司净利润 2,175,925.08 元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217,592.51 元,
2019 年 6 月 27 日,公司完成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
3,299,263.52 元,2019 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372,494,536.62 元。
为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的投资回报,并结合公司目前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总股本 307,026,264 股
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现金分红 1.65 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 50,659,333.56
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 44.42%;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后关于新老股东按持有股份比例共享累积未分配利润的约定。本次分配金额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 2019 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因此,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预披露的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须经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表决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