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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3 沪市 梦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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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13:梦百合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2-13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19-012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自2018年2月9日起至2019年2月8日,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截至2019年2月8日,倪张根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2,360,5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8%,累计增持金额5,163.43万元,达到增持计划最低增持金额。

     截至2019年2月8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倪张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794,3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2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拟自2018年2月9日起至2019年2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择机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2018年2月9日14:00-15:00,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146,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增持金额为325.18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8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

  2、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7日,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963,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0%,累计增持金额2,289.54万元。
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3、2018年5月2日至2018年11月19日,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729,0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30%,累计增持金额1,530.50万元。具
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
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

  4、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1月28日,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2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2%,累计增持金额1,018.2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公司股份

                                            (股)  (万元)  总数(%)

  2018年11月27日            集中竞价    265,300    518.42      0.11

  2018年11月28日            集中竞价    255,900    499.79      0.11

                    合计                    521,200  1,018.21      0.22

  截至2019年2月8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司控股
股东倪张根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60,5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8%,累计增持金额5,163.43万元,达到增持计划最低增持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倪张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794,32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2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倪张根先生共计持有公司154,154,8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23%。

    四、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增持计划及其实施符合上交所《增持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并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直接向上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增持的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倪张根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