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18-008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自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累计增持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倪张根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3,830,0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累计增持金额9,996.64万元。
2018年2月9日,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倪张根先生的通知,倪张根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截至2018年2月9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倪张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964,291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61.65%。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暨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于2017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公司控股股东倪张根先生拟自2017年11月14日起至2018年11月13日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
15日、2017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1、2017年11月14日,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59,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1%,增持金额747.21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2、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25日,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份47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0%,增持金额1,303.06万元。具体
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3、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25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11%,累计增持金额675.37万元。具体详
见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
4、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2月2日,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2,304,9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96%,累计增持金额6,039.99万元。具
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5、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9日14:00前,倪张根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39,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累计增持金额1,231.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时间 增持方式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占公司股份
(股) (万元) 总数(%)
2018年2月6日 集中竞价 307,600 707.81 0.13
2018年2月7日 集中竞价 133,400 309.06 0.06
2018年2月9日14:00前 集中竞价 98,000 214.13 0.04
合计 539,000 1,231.00 0.23
综上,截至2018年2月9日14:00前,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倪
张根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830,0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0%,累计增持金额
9,996.64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倪张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7,964,29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1.65%。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倪张根先生共计持有公司151,794,324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63.25%。
四、律师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
1、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本次增持计划及其实施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收购管理办法》和上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有关规定;
3、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交所的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4、本次增持属于《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申请的情形,增持人可以直接向上交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本次增持的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六、倪张根先生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