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0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西典
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400,000 股,每股面
1,172,408,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073,025,267.54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出
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15Z0004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1 年产800万件动力电池连接系统扩 24,394.46 21,859.14
建项目
2 成都电池连接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38,515.54 38,515.5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591.84 6,591.84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89,501.84 86,966.5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使用募集资金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能够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