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311 股票简称:金海高科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八月
目 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7
议案二: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
议案三: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议案四: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2
附件:候选人简历 ...... 13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以下会议须知。
1、为能及时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做好会务接待工作,希望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各位股东配合公司做好登记工作,并请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准时出席会议。
2、为保障大会秩序、提高大会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本次股东大会会场。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应该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有关规则。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该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4、股东要求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名称)及持有的股份,股东发言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不得提出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无关的问题,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5、大会主持人应回答股东的合理询问,或指定有关人员回答。如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可以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作出答复。若股东的询问与议题无关,或涉
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合法权益,大会主持人和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6、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普通决议案需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的各项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表格处打“√”。不选、多选或涂改,视为弃权。
8、现场投票结束后,在律师见证下,由计票人、监票人、工作人员清点计票,并将表决结果报告会议主持人。
9、会议主持人根据汇总后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宣布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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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4 点 0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8 月 14 日上午 9 点 15 分
至 2023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5 点 00 分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应店街镇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三)宣读金海高科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议案审议及表决办法;
(五)审议如下议案: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 丁伊可
2.02 丁宏广
2.03 丁伯英
2.04 任飞
2.05 孟晓红
2.06 穆玲婷
3、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张淳
3.02 姚善泾
3.03 高镭
4、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 陈雪芬
4.02 洪冬萍
(五)股东讨论并审议议案;
(六)现场股东投票(推选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监事与律师共同计票、监
票);
(七)休会(等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读会议(现场加网络)表决结果;
(九)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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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18〕29 号)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关条款和精神、中
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于《股东建议函》中提出的建议,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原文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条款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 召集人应当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 七 确和完整。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召集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
十 二 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 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
条 名。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 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及其他方式
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及其他方式表决情况的 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
第 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
十 七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时公开披露。
条 股份总数。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
征集股东投票权。
第 八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
十 一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条 第 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二款 30%及以上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采取
累积投票方式。具体实施方式为:
(一)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的董事
或监事人数相等的表决权,即股东在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拥有的股份数与应选
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
(二)股东可以用所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票选举一
人,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人。
(三)独立董事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具
体方式为: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
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出
的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表决权数只能投向该
次股东大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的选举适用本
款规定)。
2、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