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6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高科”)于 2022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 210 号楼 1101 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5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8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3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1,239.24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2,351.1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364.82 万元。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3 家,上年度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18 家)、采矿业(1 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 家)、教育(1 家)、金融业(1 家)。
2021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2,695.00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1 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3,794.95 万元、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方湧跃,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拟签字项目经理:宋昌龙,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5 年。202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宋杰,注册会计师,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至今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复核工作。202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审计收费
2022 年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为 66 万元,(含税),其中年报审计收
费 46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2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度报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聘请 2022 年审计机构的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2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规范性和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同时,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的了解和评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