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2-018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合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00 亿元自有资金。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3.00 亿元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由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5]708 号”批复核准公司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5,25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
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5.3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2,97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5,567,240.5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7,407,759.44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5SHA20030”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189,034,273.87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82,009,635.64 元(其中募集资金 58,373,485.57 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 1,514,452.45 元,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22,121,697.62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1)本年度使用金额
2021 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53,302,542.78 元;募投项
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支付与收回净额-9,489,616.16 元;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本期赎回与购买净额 0.00 元;收到募集资金相关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为427,544.88 元(其中:收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383,168.99 元,收到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49,150.69 元,手续费支出 4,774.80 元)。
(2)期末余额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47,407,759.44
减: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使用募集 189,034,273.87
资金
减:2021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53,302,542.78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 24,063,694.95
募集资金余额 29,134,637.74
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存入募投项目相关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735,151.37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27,399,486.37
二、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以更好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3 亿元自有资金适
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三)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相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产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理财产品需具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特点。
(四)现金管理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现金管理实施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现金管理风险及其控制措施
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事宜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事项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现金管理方式,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事前进行现金管理方案筹划与评估风险,事后及时跟踪资金投向,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85,800,960.65
负债总额 430,866,707.40
净资产 854,934,253.25
项目 2021 年度(经审计)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272,752.46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3.5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3,000.00 万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3.00 亿元,合计 3.30 亿元,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募投项目的建设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债务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进度、确保
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产品类型或理财方式,仅限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发生潜在市场波动。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负责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程序。
七、履行审议的程序说明及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
3、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3.00 亿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