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1 证券简称:金海高科 公告编号:2021-008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海高科”)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具有
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19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5,772.13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82,969.01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46,621.7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10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25,290.04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7 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
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一次。
两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一次。十一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一次。
三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一次;四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一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金海高科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唐婉珍,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202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 16 家新三板企业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伟,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09 年 7 月起一
直从事审计工作,为 IPO 企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金海高科提供审计服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费用为 66 万元,(含税),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化。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度报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1 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勤勉尽责,独立
发表审计意见,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同时,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历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的了解和评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