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0 证券简称:巍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沈勇虎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沈勇虎先生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养,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巍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个人简历
沈勇虎先生,199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高级审计员。2021 年 6 月加入公司,任职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公告日,沈勇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