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6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血液净化体外循环
管路生产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624.8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维力医疗”)于 2024 年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34 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
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632,21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3.48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442,298.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2,814,940.1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出具了《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
[2021]21000110033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会同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一次性使用合金涂层抗感染导尿管生产建设项目 13,354.86 12,692.11
2 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 8,000.00 8,0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851.44 12,801.44
4 营销中心建设项目 5,787.94 5,787.94
总计 40,994.23 39,281.49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该项目已建设完
毕并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对其予以结项。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募
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利息及理财
承诺投入 实际累计投 预计待 节余募集资金 占承诺投入
收入扣除手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支付尾 (1)-(2)- 募集资金总
续费后净额
总额(1) 总额(2) 款(3) (3)+(4) 额的比例
(4)
血液净化体外循环
8,000.00 3,676.50 905.26 206.64 3,624.88 45.31%
管路生产扩建项目
注:(1)“预计待支付尾款”指募投项目相关采购服务合同尾款、质保金等;
(2)“利息及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3)节余募集资金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最终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较好的控制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一)节余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
为了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效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3,624.88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满足该项目对资金的需求。
在建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村 NCG12-01 地块
4、项目建设内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建设集核心技术研究与新产品开发为一体的全新研发中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将在原有研发资源的基础上丰富架构体系,并根据研发需求,增购设备与引进人才,搭建新研发平台,完善实验室的设备配备,建立健全的研发中心管理制度及流程,提升研发中心的管理规范。公司作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将主要承担公司未来的研发工作。公司将通过新建办公与研发场地,扩充高端技术人才团队,配置先进、专业的软硬件设备,建立与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的研发中心。
5、转入节余募集资金的必要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原为 13,851.44万元,近年来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设备以及原材料价格发生波动,预计设备采购投入将增加 2,000 万,研发原材料费投入将增加 600 万,导致本项目实际建设投入预计将高于原定规划,项目总投资金额将由 13,851.44 万元增加至 16,451.44 万元。公司将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研发中心项目,更有利于募投项目建设,可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由 12,801.44 万元增加至 16,426.32 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安排
待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预计待支付尾款和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该募投项目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该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之间使用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血液净化体外循环管路生产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
六、保荐机构意见
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推进情况做出的优化调整,仅涉及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之间使用的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