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1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向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亲自出席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潘彦彬先生、独立董事李玲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半年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半年度)》(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且公司 2021 年、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162,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 6.073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62,000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93,322,218元变更为人民币293,160,218元,公司股份总数由293,322,218股变更为293,160,218股。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个别条款进行补充完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苏州维力医疗科创园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苏州维力医疗科创园项目的建设规划及工程造价概算,决定对苏州维力医疗科创园项目追加投资 3 亿元人民币,追加投资后的总投资金额为 6.5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对苏州维力医疗科创园项目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3年9月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向彬先生、韩广源先生、段嵩枫先生、陈云桂女士、芦春斌先生、欧阳文晋先生、臧传宝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芦春斌先生、欧阳文晋先生、臧传宝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8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一号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维力医疗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六发表了独立意见;
议案三、议案四、议案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