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应流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以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审计,公司尽在作出了必要的查询和了解后,确认如下:
“一、内部控制
(一) 本公司董事会认可其对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负责。
(二) 我们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作出自我评价。在进行评价时,我们没有利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实施的审计程序及其结果作为自我评价的
基础。基于我们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我们认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识别出的所有内部控制缺陷,并单独披露其中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对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以前年度审计中识别的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我们已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五) 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基准日后,本公司内部控制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存在对内部控制具有重要影响的其他因素。
二、提供的信息
(一)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下列工作条件:
1. 允许接触我们注意到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所有信息(如记录、文件和其他事项);
2. 提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于审计目的要求我们提供的其他的信息;
3. 允许在获取审计证据时不受限制地接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必要的本公司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二) 所有交易均已记录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三)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由于舞弊可能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
(四)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我们注意到的、可能影响本公司的与舞弊或舞弊嫌疑相关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涉及本公司的:
1. 管理层;
2. 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
3. 其他人员(在舞弊行为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情况下)。
(五)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从现任和前任员工、分析师、监管机构等方面获知的、影响财务报表的舞弊指控或舞弊嫌疑的所有信息;
(六)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所有已知的、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考虑其影响的违反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 我们已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披露了我们注意到的关联方的名称和特征、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六、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为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良好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了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持续性,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不断扩展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财务中心对资金计划的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务的需求,公司 2024-2025 年度
拟向相关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6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适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后 1 年。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函、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项目贷款等银行信贷业务。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与各银行的协商情况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情况下适时调整在各银行的实际融资额度,并签署相关具体业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资产抵押、贸易融资等)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十二、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担保的上述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为确保公司对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顺利实施及担保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 44.5 亿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为上述子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二)公司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 8 万元/年。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薪酬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与职级、岗位和绩效挂钩。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
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建议如下,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薪酬的发放程序能严格按照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非独立董事杜应流、林欣、涂建国、徐卫东、姜典海、杜超回避表决。
(二)公司独立董事薪酬
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陈翌庆、王玉瑛、郑晓珊回避表决。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杜应流、林欣、涂建国、徐卫东、杜超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中关于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第 16 号》、《准则解释第 17 号》以及证监会发布的《信披解释 1 号》进行的合理
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十七、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上述议案中《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