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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08 沪市 应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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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08:应流股份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04

603308:应流股份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已经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具有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实施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土地收储的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 15.3 亿元,预计在 2022 年度进行
      土地移交,因此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土地移交确认
      收入后,预计 2022 年度为公司增加净收益 2.1 亿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一、交易概述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公司”)位于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两块土地将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其中:

  (一)位于集贤路西、繁华大道南的土地面积为 224,143.14 平方米(合 336.21
亩,称为繁华大道地块),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现状为厂房。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亿柒仟陆佰捌拾壹万贰仟叁佰玖拾肆元(¥127,681.2394 万元)

  (二)位于经开区民营园齐云路 26 号的土地面积 41,877.06 平方米(合 62.82
亩,称为民营园地块),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现状为厂房、办公楼。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贰亿伍仟叁佰贰拾贰万玖仟叁佰肆拾捌元(¥25,322.9348 万元)。

  二、决策程序履行


  该事项已经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团队,在得到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全权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交易对方

  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住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1800 号国土规划大厦

  法定代表人:谢涛

  职责: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安徽省合肥市市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在合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存量土地收购、集体土地统征和土地开发及熟化等。

  四、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及评估结果

  (一)繁华大道地块

  1、收购的土地位于合肥市集贤路西、繁华大道南,面积为 224,143.14 平方米(合 336.21 亩,准确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收购土地四至:东至集贤路,南至紫云路,西至江汽六村,北至繁华大道 。

  2、收购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皖 2017 合第 0021615 号、皖(2018)合肥市
不动产权第 10000096 号;房产证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8110232247、8110221599、8110232248、8110221601 号,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现状为厂房。
  3、收购土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 10.1761 万平方米,其中,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 10.1761 万平方米。

  4、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无权属及经济纠纷,无转让、抵押、出租、出售等情况,无被法院等有权机关依法查封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进行权利限制等情况。

  5、受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安徽天源价格房地产土地评估经纪有限公司出具了皖天源(2021)土估字第 0115 号《土地估价报告》,对繁华大道地块土地以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了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 15,084.83 万元;安徽中安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安(合)评(2021)字第
3401003051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对繁华大道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以成本法进行了评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 17,401.91 万元。

  (二)民营园地块

  1、收购的土地位于合肥市经开区民营园齐云路南 26 号,面积为 41,877.06
平方米(合 62.82 亩,准确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收购土地四至:东至安徽创兴制衣有限公司,南至齐云路,西至安徽医科大学,北至应流花园。

  2、收购土地的不动产权证号为土地证证号:合经开国用(2011)030、031、032 号、合经开国用(2016)012 号;房产证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 110122337、110122339、110122340、8110263716、110122344 号,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现状为厂房、办公楼。

  3、收购土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 3.3098 万平方米,其中,合法有效建筑面积为 3.3098 万平方米。

  4、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无权属及经济纠纷,无转让、抵押、出租、出售等情况,无被法院等有权机关依法查封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进行权利限制等情况。

  5、受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信(2021)(估)字第 AJ1-0496 号《土地估价报告》,对民营园地块土地以成本逼近法和市场比较法进行了评估,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 2,797.58万元;安徽中信房地产土地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皖中信房估字(2021)第 AJ1-0495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对民营园地块地上建(构)筑物以成本法进行了评估,房地产评估价值为 4,738.5 万元。

  五、本次收储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繁华大道地块

  收购方: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被收购方: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收购方支付被收购方该地块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亿柒仟陆佰捌拾壹万贰仟叁佰玖拾肆元(¥127,681.2394 万元)。

  2、被收购方以净地交付,须达到以下净地标准,并经收购方验收合格。


  ①、地块红线内场地平整、红线外通道路,并具备水、电、气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接入条件。

  ②、地上建(构)筑物已拆除完毕(规划要求保留的除外);地块内的杆线已迁移,无架空线及其他障碍物;建筑垃圾及土方已清运完毕,并清理至自然标高。

  ③、地下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暗渠(涵)等隐蔽设施已按规定改造或清理完毕。涉及人防工程的,已提交现状勘测位置分布图和详细点位坐标等相关资料,并取得人防主管部门书面处理意见。

  ④、已按有关规定修建封闭围挡。

  3、被收购方在竞得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向收购方交付土地。交付土地时,须结清使用土地期间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等各项费用。

  (二)民营园地块

  收购方: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被收购方: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经合肥市人民政府批准,收购方支付被收购方该地块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总额为人民币贰亿伍仟叁佰贰拾贰万玖仟叁佰肆拾捌元(¥25,322.9348 万元)。
  2、被收购方以净地交付,须达到以下净地标准,并经收购方验收合格。
  ①、地块红线内场地平整、红线外通道路,并具备水、电、气和通讯等基础设施接入条件。

  ②、地上建(构)筑物已拆除完毕(规划要求保留的除外);地块内的杆线已迁移,无架空线及其他障碍物;建筑垃圾及土方已清运完毕,并清理至自然标高。

  ③、地下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及暗渠(涵)等隐蔽设施已按规定改造或清理完毕。涉及人防工程的,已提交现状勘测位置分布图和详细点位坐标等相关资料,并取得人防主管部门书面处理意见。

  ④、已按有关规定修建封闭围挡。

  3、被收购方在竞得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向收购方交付土地。交付土地时,须结清使用土地期间发生的水、电、气、通讯等各项费用。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收储的厂房土地主要从事先进核能材料以及重大装备关键零部件制造项目,根据公司与合肥市经开区签署的《投资协议书》,管理层将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购置土地厂房并有序稳定得推动搬迁工作,本次收储不会对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应
流股份关于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编号:2021-003)。

  (二)、本次土地收储预计在 2022 年度进行土地移交,因此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土地移交确认收入后,预计 2022 年度为公司增加净收益 2.1 亿元,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结果为准。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土地收储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土地收储事项有利于公司统筹整合资源,调整业务布局,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本次事项的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土地收储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风险提示

  (一)、本次土地收储事项已经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通过具有不确定性。

  (二)、本次土地收储将产生税收,目前尚未经有关税务机关的最后核定。公司需要根据上述土地具体的实施收储情况以及土地收购补偿费用收取的时间,来核定相应会计年度的净利润金额。

  (三)、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土地收储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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