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7 证券简称:扬州金泉 公告编号:2023-048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扬州金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67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扬州金泉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75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1.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19,920,000.00 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12,111,595.5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3 年 2 月 13 日到账,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72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12,111,595.51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97,156,600.00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90,000,000.00
本期直接投入金额 7,156,600.00
加:利息收入 3,127,453.30
减:手续费支出 50.00
募集资金余额 318,082,398.81
加:发行费用 103,053.82
减:现金管理余额 312,000,000.00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185,452.6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 年 2 月,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扬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514903383110718 2,001,097.44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90190188000193800 1,067,185.4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395067000011000334788 1,471,281.4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 403510100100485435 1,645,888.26
合计 6,185,452.63
三、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023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 10,780.84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07.17 万元。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完成上述先期投入资金的
置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各类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签约方 产品类型 起始日 到期日 金额 是否归还
募集资金
专户
中国工商
大额存单 2023 年 3 月 6 日 2023 年 6 月 6 日 9,700 是
银行
中国招商 结构性存
2023 年 3 月 7 日 2023 年 6 月 7 日 5,900 是
银行 款
中国交通 结构性存
2023 年 3 月 9 日 2023 年 6 月 9 日 9,300 是
银行 款
结构性存
江苏银行 2023 年 3 月 8 日 2023 年 6 月 8 日 7,100 是
款
中国工商
大额存单 2023 年 6 月 7 日 2023 年 7 月 7 日 15,600 否,未到期
银行
结构性存
江苏银行 2023 年 6 月 12 日 2023 年 7 月 12 日 7,100 否,未到期
款
中国交通
大额存单 2023 年 6 月 12 日 2023 年 7 月 12 日 8,500 否,未到期
银行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 3.12
亿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情况
不适用。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年产 25 万顶帐篷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进行调整,其中: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PEAK 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越南广南省升平县平福社河蓝产业集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6 月 6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扬州金泉旅
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
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
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
与实际相符,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扬州金泉旅游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6 日
附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