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56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主办券商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预留授予部分 270.885 万份
3、行权人数:预留授予部分 5 人
4、行权价格(调整后):21.9041 元/股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 2022 年 9 月 6 日-2023 年 9 月
5 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 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可行权数 占股权激励计划总 占授予时总
姓名 职务 量(万份) 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
蒋卫军 董事、副总经理 56.435 50 0.18
肖剑波 董事会秘书、财务 45.145 50 0.15
总监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 人) 169.305 50 0.55
合计 270.885 50 0.88
注:对于上表所列的可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确认数为准。
9、根据《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行权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