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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06:华懋科技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7

603306:华懋科技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2-059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9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40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
      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及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29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和
2022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m)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2-027),并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
公司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截至 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93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7,019,706 股的比例为 0.31%,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27.30 元/股,最低价为 25.0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4,800,579.0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内容

  鉴于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29 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也为了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9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0 元/股。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合理性、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 29 元/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为切实推进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决定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至 40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是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调整,有利于保障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不涉及回购总金额的调整,回购用途未发生变化,调整后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
益等产生的影响说明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股价情况及回购实施情况所作出的必要调整,调整后的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2、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回购股份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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