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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306:华懋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603306:华懋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20-018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1、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3、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自购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证券账户,资金划转、理财产品的管理等。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可以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自购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同时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包括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 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和国债逆回购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和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以及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利用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无异议。
    五、本公告相关文件

  1、《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决议公告》;

  2、《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査意见》。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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