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9-050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90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公
司”) 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
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闲置资金(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3 亿元),按资金的性质分别购买不同类型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购买
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16)。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在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6)。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系统自动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
民币 5,000 万元,并收到理财收益 60 万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次赎回情况如下:
受托方 投资产品名 委托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实际年化收 实际收益
称 (万元) 益率 (万元)
兴业银行股份 企业金融结
有限公司厦门 5,000 2019.08.21 2019.12.19 3.65% 60.00
杏林支行 构性存款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拟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
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1. 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
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2,269,004 股,募集资金总额 717,729,998.92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4,354,599.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703,375,398.94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
民币 1,093,847.3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2,281,551.56 元。上述资金到
(2017)第 ZA15821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汽车被动安全系统部
70,228.16 50,275.49
件扩建项目
合计 70,228.16 50,275.49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预计收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是否构成
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关联交易
(万元)
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 银行理 企业金融结 90 天 保本浮动
公司厦门 财产品 构性存款 5,000 3.59% 44.26 收益型 无 无 否
杏林支行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
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签署了理
财产品协议,协议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产品币种 人民币
产品性质 保本浮动收益型
成立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起息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到期日 2020 年 3 月 19 日 (遇非北京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第一个
北京工作日;实际产品期限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兑付日 到期日当日,遇非北京工作日则顺延至其第一个北京工作
日;如期间存款产品提前终止,兑付日为提前终止日当日。
挂钩标的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以上海黄金交易所
官方网站公布数据为准)
观察日 到期日前第三个观察标的工作日
参考价格 起息日之下一观察标的工作日之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
上午基准价
收益计算方式 产品收益=固定收益+浮动收益,固定收益=本金金额
*[1.5%]*观察期存续天数/365
本存款产品收益的计算中已包含(计入)乙方的运营管理成
管理费 本(如账户监管、资金运作管理、交易手续费等)。甲方无
需支付或承担本产品下的其他费用或收费。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杏林支行的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结构性存款是指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为人民币 5,000 万元,该产品为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符合低风险、保本型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选择低风险、保本型的理财品种。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
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本公司应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公司将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166),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指标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8 年度 2019 年三季度
资产总额 2,586,172,261.28 2,617,018,256.38
负债总额 266,955,291.53 284,262,440.30
资产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