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4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全体激励对象近日均书面放弃其获授的首期限制性股票,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5年5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或“《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同意将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1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15年6月1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5、201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15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放弃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公司应当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自2015年6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公司已于2015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进行授予;但由于公司首期激励计划公告至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间内,国内证券市场强烈震荡下行,市场价值持续低迷,导致本期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认购意愿降低。
截至目前,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6月15日)审议通过本期股权激励计划已经超过30日,全体激励对象均已书面放弃认购其获授的首期限制性股票。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将不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交首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相关申请材料。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适时推出有效的激励方案,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