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5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2023年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91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624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36 人
最近一年(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0,339 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83,688 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48,285 万元
上年度(2021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6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1,061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徐德盛
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
4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盛剑环境(603324)、中大力德(002896)、浙江力诺(300838)、诚邦股份(603316)、霍莱沃(688682)、嵘泰股份(605133)、比依股份(603215)等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汪涛
202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 年
10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过浙江力诺(300838)1 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束哲民
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2 年
6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报告复核服务;近三年复核过栖霞建设(600533)、顺发恒业(000631)、京华激光(603607)、迦南科技(300412)、浩通科技(301026)、采纳股份(301122)等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徐德盛、拟签字会计师汪涛及质量控制复核人束哲民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其中,2022年度财务审计收费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20万元。2023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要求。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义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为保证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
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我们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后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本次续聘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续聘期限为一年。公司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董事会全体成员审议决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