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23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3/23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预计回购金额 8,000 万元—16,000 万元
回购用途 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累计已回购股数 230,24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5%
累计已回购金额 278.47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2.00 元/股—12.15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以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6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3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230,240 股,已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5%,购买的最高价为 12.15 元/股、最低价为 12.00 元/股,已
支付的总金额为 278.47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实施股份回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