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 2022-126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进行了系统性梳理与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 第三条 公司于2015年5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民币普通股5,067万股,于2015年5月29日在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5,067万股,于201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华铁应急设备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HuatieEmergency
Equipment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杭州市上城区胜康街68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胜
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 康街68号华铁创业大楼1幢10层
邮政编码:310019 邮政编码:310019
新增条款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秉着创新、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秉承“ 让蓝
合作、开放、共赢的经营理念,提供建筑业 领工作更快乐”的愿景,为客户提供安全高更经济、更科技的安全设备及优质的全方位 效的设备及全方位的服务,以数字化赋能行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的安全要求,奉献于 业发展,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
建筑安全事业。 力,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最大化,为社
会创造价值。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应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应急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租赁、 急设备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租赁、销售、维修服务,高空作业平台、抢修维修 销售、维修服务,高空作业平台、抢修维修平台、液压机械、应力监测与调节设备的租 平台、液压机械、应力监测与调节设备的租赁、销售、维修服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 赁、销售、维修服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安全技术开 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安全技术开发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用成套设备租赁 发服务,建筑工程安全设备及成套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建筑设备材料的租赁,钢结构 与技术服务,建筑设备材料的租赁,钢结构工程及地基与基础工程的安全维护,安全工 工程及地基与基础工程的安全维护,安全工程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起重机械设备租赁 程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起重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建筑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服务,建筑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动)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登记的为准。 登记的为准。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并 第十九条 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认购的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前,公司股本结构如 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如下:
下: 发起人 认购的 出
序 名称或 股份数 持股比例 资
持有股 号 姓名 (万 (%) 方
序 股东名称或姓 份数 持股比 股) 式
号 名 (万 例 1 胡丹锋 4,094.8 30.79
股) (%) 2 胡 敏 2,320 17.44
胡丹锋 3 杨子平 2,030 15.26
1 4,418.30 29.07% 4 应大成 1,508 11.34
2 胡 敏 2,220 14.61% 5 王 羿 886 6.66
3 杨子平 1,942.5 12.78% 6 徐海明 661.2 4.97
4 应大成 1,443 9.49% 7 杭州昇
5 王 羿 843.5 5.55% 铁投资
6 徐海明 632.7 4.16% 有限公 500 3.76
7 杭州昇铁投资 500 3.29% 司
有限公司 杭州钱 净
8 资
8 杭州钱江中小 江中小
企业创业投资 500 3.29% 企业创 产
有限公司 业投资 500 3.76 折
9 杭州恒丰控股 有限公 股
有限公司 500 3.29%
司
10 浙江正茂创业 300 1.97% 9 杭州恒
投资有限公司 丰控股
11 杭州融裕创业 有限公 500 3.76
投资合伙企业 600 3.95% 司
(有限合伙) 10 浙江正
12 杭州西湖星巢 茂创业
天使投资合伙 投资有 300 2.26
企业 420 2.76% 限公司
(有限合伙) 合计 13,300 100.00
13 浙江弘越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430 2.83%
(有限合伙)
14 浙江省创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 250 1.64%
司
15 新疆德赛金股
权投资有限合 200 1.32%
伙企业
合 计 15,200 100%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 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 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 减少注册资本,应当按照《公司法》以及其
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 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