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0 证券简称:华铁应急 公告编号:临 2021-134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铁应急”)
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收购湖州昇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
九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浙江吉通”或“标的公司”)合计 49%的股权,收购价格合计 34,300
万元。
本次交易对方承诺:如果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净利润未能达到本协议的承诺净利润的,业绩承诺人应当以现金
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本次交易对方湖州昇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
人江正兵先生为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江正兵先
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湖州昇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
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
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资产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与控股子公司浙江吉通及其股东湖州昇程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九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浙江华
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州昇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湖州九睦投资合伙企业关于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协议》”)。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收购原股东合计持有浙江吉通的 49%股权,股权的收购
价格为 34,300 万元。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收益法评估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0,037.33 万元,增值额为 39,729.86
万元,增值率为 131.09%。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浙江吉通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标的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和本次转让的价款金额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 股份占比 股权转让款
(万元) (万元)
1 湖州昇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809.08 40.8% 28,560
2 湖州九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64.57 8.2% 5,740
合计 3,373.65 49% 34,300
同时,本次交易对方拟将股权转让款的 40%即人民币 13,720 万元全部用于
购买公司二级市场股票(股票简称“华铁应急”,股票代码“603300”)。
本次收购浙江吉通少数股东股权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一:
名称:湖州昇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38 号第一国际城 1 幢
18 楼 778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正兵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28 日
注册资本:3,508 万元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
管理咨询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江正兵 82.3489%;王进 17.6511%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810.18 万元、
总负债 1.1 万元、净资产 2,809.08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 万元。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湖州昇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交易对方二:
名称:湖州九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经济开发区明珠路 1278 号长兴世贸大厦 A
楼 13 层 1308-1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佳蔚
成立日期:2018 年 5 月 14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徐佳蔚 71.43%;江海林 28.57%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694.34 万元、
总负债 0.1 万元、净资产 2,694.24 万元,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 0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湖州九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江正兵
3、公司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6,885 万元
5、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华路 1 号 12 幢 2 楼 214 室
6、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1 日
7、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
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
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
建设工程勘察;建筑劳务分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
批结果为准)。
8、股权结构
(1)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前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0% 3,511.35
2 湖州昇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80% 2,809.08
3 湖州九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20% 564.57
合计 100.00% 6,885.00
(2)标的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1 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6,885.00
9、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2021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219.85 43,271.00 45,486.64
负债总额 7,758.48 14,958.50 15,179.18
资产净额 22,461.37 28,312.49 30,307.47
项目 2019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0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1 年 1-6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7,086.15 21,144.51 10,214.74
净利润 5,487.63 5,851.13 1,994.97
备注:以上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
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二)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权属情况
程》规定的可能导致标的公司清算、解散或终止的情形。原股东持有的浙江吉
通合计 49%股权,不存在其他被抵押、质押、查封或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争议。
(三)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聘请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浙江华铁应急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浙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0470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评估情况如下:
1、 评估基准日 :本报告评估基准日是 2021 年 6 月 30 日
2、 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3、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是被评估单位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4、 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浙江吉通地空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45,486.64 万
元,评估价值为 51,231.49 万元,增值额为 5,744.84 万元,增值率为 12.63%;总
负债账面价值为 15,179.18 万元,评估价值为 15,179.18 万元,无增减值变化;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 30,307.47 万元(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36,052.31 万元,增值额为 5,744.84 万元,增值率为 18.96%。
资产基础法具体评估结果详见下列评估结果汇总表: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21 年 6 月 30 日